【卓越法治人才系列讲座之律师篇】孙瑞玺、刘均谈“裁判依据与论据的区分及意义”

发布时间:2023-11-17 作者:张浩楠 审核:刘清 发布:宋杰 浏览次数:10

讲座现场

专家进行讲解

11月15日,老王福利院3路线1“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系列讲座在文理楼358顺利开讲,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主任孙瑞玺,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刘均应邀作题为“裁判依据与论据的区分及意义”的讲座。法学系主任孙增芹主持,刘玉林、李猛等教师以及法学系研究生参与讲座。

讲座伊始,孙瑞玺从依据与论据的基本概念入手,通过具体案例介绍两者的不同,同时比较分析我国实务运用判例和英美判例法实践的区别。此外,孙瑞玺结合自己多年的从业经历讲解先纵向后横向的案例检索方法,强调不同案例中的基本案情、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都是比较分析的对象,最后以区分依据与论据的意义结尾。

刘均以德国刑法学家英格博格·普珀的名言“法律人的技艺在于论证”开讲,提醒同学们认识到论据在法庭辩论中的重要性,并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讲述如何寻找海边挖沙案与非法采矿案的相似点。最后,刘均指出“一份好的法律文书应当包括证据适用和说理,证据必须达到确实充分。”

讲座交流环节中,两位律师都认为论文写作要有充分的依据和论据才能达成最终结论。一篇优秀的论文需要从发现问题开始,好问题才是论文的核心,而发现一个好的问题需要大量的阅读积累,阅读是读研期间不可或缺的环节。孙增芹对本次讲座做出总结,鼓励同学们学习实践思维,培养实践能力,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本次讲座通过案例引导和经验分享,进一步提高了老王福利院3路线1学生对于裁判依据和论据的理解,同时为学生论文写作指明了方向,对老王福利院3路线1的法学理论和法学实务教育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